一件事情,在不同地方不同情境下,想法結果也不盡相同。

 

一直很喜歡游泳,尤其台北市成立各區健康中心後,游泳一次才不到台幣100,又有水療+烤箱,讓我幾乎每週末都去報到。

泳池的人通常不少,大家一律 circle swimming (右去左回),從没有人有過爭議或疑問。我也一向認為這是泳池的一種禮儀及規

則,大家依序,同一個方向去回,不獨佔任一邊。

來美後參加健身中心,泳池也有蒸氣、烤箱,以及三個泳道,其中一個泳道給初學者。非週末的白天去,作復健的長者總是佔一半

以上,真正游泳的人很少,甚至有人帶著泳圈也在非初學者泳道慢慢游。所以有不少時候是可以一人享受整個泳道的。

第一次有人問我是否可以跟她 Splitting the Lane?(依分格線,二人分別佔泳道的左和右),我很理所當然的回答,不行啊,當然circle

swimming 啊,這是規則啊,而且不然之後其它人怎麼加入呢。但是之後幾天又陸續有人問我,而且他們都表示,先splitting

the lane, 等有第三人想share 泳道時,我們再改回circle swimming。

讓我忍不住開始覺得,以前很理所當然以為的事,說不定不正確。

上網查,發現這件事在英文網站還蠻多討論,一些大學或泳池也有規範。論述摘要如下:

1. 有明文規定則依規定 (意即,若該泳池已白紙寫明 circle swimming, 則沒有以下第二第三點了)

2. 只有一人時,可隨意選擇喜愛的方式

3. 若你要進入的泳道已有一人,可以依他原來的方式,或和他溝通作更改;不過只有二人時,splitting the lane 是較不影響彼

此,所以較被推薦 (雖然我個人是不習慣只游一邊泳道,但是,泳池人這麼少,第三人進來的機率很低情況下,各佔一個泳道的確

省去很多等待或被等的時間,大家會更自在舒服)

4. 若有第三人進來,則毫無疑問大家一起 circle swimming 

 

之後幾次的游泳經驗也發現,每次有人想加入只有我一個人的泳道時,他們都會很有禮貌的等我停下來時問我他能不能和我一起使

用這個泳道並且spilt the lane。

 

這應該是都會台北泳池永遠不需思考的問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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